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主要由谁负担?
-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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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主要由谁负担?
1、当事人举证责任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二、民事诉讼举证时效是多久?
举证时效也就是审判实践中所说的举证期限,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尚未做出具体的规定来设立举证时效制度。根据审判实践经验,我所可以
设立举证时效制度,有利于正确贯彻实施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规定的诉讼时效,目的是为了促使权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使人民法院能够及时地解决民事纠纷。然而,审判实践中,有的民事案件审理期限过长,使诉讼时效的目的难以实现,从而失去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意义。因此,要使实体法的诉讼时效制度得以正确实施,程序法就应该有相应的诉讼时效即举证时效来保障。
由于在司法实践中,仅实行举证责任不能满足需求,故而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倒置也便应运而生了,从法律规范来看,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规定,但同时都能起到保护公民权益的目的,举证倒置法规得出现,也是我国法制建设逐渐完善的表现。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依现代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举证责任根据证明对象由双方当事人分担,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举证责任倒置是“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责任分配的例外情形,即法律直接规定在特定案件中,不由主张权利一方举证,而由另外一方举证的法律制度。
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一般由原告承担,也就是谁提出,谁举证。在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收集证据困难,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请,由法院协助收集证据。当事人应该在举证时限内提交证据,遇到困难的时候要及时申请延长举证时限。